水利部等八部门联合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
2026-07-24
中国水利报讯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对于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5章37条,结合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实践,聚焦解决经营主体关切的重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举措。公共信用信息管理部分明确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范围及其归集、共享、公示、查询的具体要求,并对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作出规定,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更好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管理部分明确评价主体、评价要求和异议申诉渠道,明确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环节,禁止地方自行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并要求动态清理公共信用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法律责任部分明确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部门和单位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要求,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附则对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具体类别、市场化信用评价及解释机关、施行时间等事项作出规定。
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办法》配套制度,持续跟进《办法》落实情况,对公共信用评价和具体应用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监测,畅通企业、社会公众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清理和纠正以信用评价变相设置交易壁垒等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6-07-24